項目概況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食堂服務外包采購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30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XGZ2023-03-0902
項目名稱: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食堂服務外包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260000.00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采購預算 (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贛購2023F000831270 |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_其他公用運轉支出 |
1項 |
126000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磋商響應。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必須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1.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及項目特殊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2.1、餐飲服務企業且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2.2、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必須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標準,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3:00-23:30(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網上報名獲取采購文件,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而導致無法上傳響應文件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售價:0.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2023年3月30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東湖區省府西二路省發改委綜合樓))15號競談(磋)室(8樓803號)。
五、開啟
2023年3月30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東湖區省府西二路省發改委綜合樓))15號競談(磋)室(8樓803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潛在供應商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s://jxsggzy.cn/web/)注冊并辦理江西省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具體要求詳見“江西省政府采購網”(網址:https://www.ccgp-jiangxi.gov.cn/web/)。
2.所有供應商的CA數字證書應于2023年3月30日09:00-09:30(北京時間)遞交至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市東湖區省府西二路省發改委綜合樓)15號競談(磋)室(8樓803號)。
3.特別提醒:本項目采用電子化開、評標模式,供應商須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制作并上傳電子響應文件、攜帶加密CA數字證書至磋商現場解密電子響應文件。(如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開標時無法解密電子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磋商過程中供應商需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到磋商現場進行二次報價。本項目進行磋商時,二次報價時間不得超過磋商小組規定報價時間,當系統顯示“結束報價”,則無法進行再次報價,未報價的供應商將被不記錄到最終排名中,如供應商被判定為無效響應,則供應商也將無法進行報價,同樣也不計入排名中。
4.供應商網上操作遇到問題可撥打新點軟件客服電話400-998-0000。
5.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詳見磋商文件。
八、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區北京東路222號
聯系方式:0791-8833080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江西國政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廬山南大道348號南昌市農業科學院大樓十樓
聯系方式:0791-8819489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熊思杰、朱珍珍、江福群、柳洋華、王東虎
電話:18607918793